赡养老人起纷争 法院调解促和谐
编辑: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05-16 10:41:4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近日,来凤县法院百福司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道以法理,讲以情理,双方当事人就赡养费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主审法官依法进行了调解。案件的调解既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又维系了当事人家庭的亲情。
原告肖某,85岁,老伴已经去世,生活不能自理,其七个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肖某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来凤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本案由院领导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主审法官明理释法,双方当事人就老人的赡养费、医疗费、护理费达成一致协议,法庭主持并进行了调解。
为顺应司法改革趋势,来凤法院大力推进巡回法庭工作和司法便民措施;积极进行民事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办案效率;院领导走上审判工作一线带头办案,化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强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公正司法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