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暨业务培训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5-06-05 16:45:39

图为来凤院举办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暨培训大会

图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吴春菊为新任命的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图为张辅军院长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发放培训资料

图为新任命陪审员集体合影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司欣梅)为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来凤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顺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趋势,严格对照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和标准,考察确定了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县人大任命。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李家祥等29名同志被任命为来凤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6月5日,来凤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由政治处主任姚源盛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辅军、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吴春菊出席会议。

会上,吴春菊主任代表县人大为29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殷切希望全体陪审员要认清责任,增强做好陪审工作使命感,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职权,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张辅军院长向新任命的陪审员发放了培训教材,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就陪审员如何做好陪审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担当。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参审过程中有着与审判人员同等的权利义务,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切实肩负起人民的重托,严格履行陪审员职责。二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树立勤学理念,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要求,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三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诉讼,做好调解工作,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四要加强自律约束,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司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会上,院政治处主任姚源盛围绕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庭审程序等,融入实际案例,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深受人民陪审员好评。

培训结束后,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学到了不少与审判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恪守职业道德,牢记使命,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为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