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机关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孔彬彬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4-01-09 10:37:32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孔彬彬)1月8日,恩施州档案局副局长庞青云受省档案局的委托,莅临我院进行档案省特级复查评审工作。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姚源盛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复查活动。

考评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议后认为:该单位自2010年机关档案达省特级标准以来,档案管理科学、安全、规范,室存档案收集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案卷质量较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保持了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符合省特级标准,一致同意通过省特级复查验收。

考评组要求,一是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档案收集、整理利用、开发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2010年来凤法院档案工作顺利晋升省特级后,更加重视档案工作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努力增强档案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在省、州法院及省、州、县档案局领导与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在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便捷化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抓管理教育,努力营造档案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网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档案工作良性发展,同时还制定了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二是抓硬件建设,不断夯实档案工作科学发展基础。购置了轨道式档案密集架、防磁柜、除湿机、温湿度计,并单独设立了荣誉室,配置了档案管理专用软件、打印机、复印机、防磁柜、扫描仪等设备,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三是抓开发应用,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法院工作的能力水平。由于档案保存完整,资料丰富,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查阅复制有关案情资料、关键性证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为法院志、大事记部分的编写工作提供了很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