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召开为企业服务营造公平安全发展环境座谈会

来凤法院企业服务座谈会
来凤法院网讯 2月13日,来凤法院召开为企业服务营造公平安全发展环境座谈会。法院党组、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县工商联以及中百集团、金凤水泥等1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田胜国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法院2011年的工作情况,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法院的业务和工作流程。张少民副院长宣读了《来凤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营造公平安全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稿》,并征求在座企业负责人对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企业负责人对法院近几年来为企业发展提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践行能动司法的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投资、管理问题以及亟需的司法服务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张辅军就法院如何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强调了四点内容:一是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来凤“建设武陵地区经济强县”的大局来安排部署审判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需要;二是结合座谈会的交流结果,迅速修订完善《来凤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营造公平安全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稿》,务必保证内容充实有效;三是通过调整优化法院业务制度,进一步鼓励促进调解结案,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切实保证“案结事了人和”;四是发扬创新意识,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进一步挖掘为企业服务的新途径。
与此同时,张辅军院长也对在座的企业代表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企业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不图一时之利,努力完善自身制度,在法律的轨道上合法持续经营;二是希望企业理解支持并配合法院工作。由于当前法院审判资源严重不足,在“企业第一、民利为先”的原则下,在协调企业和民众时,法院唯有恪守“公平正义”的底线,方能守护法律的价值,请企业多予理解。三是希望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来凤的自然环境很脆弱,如果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就不可能实现来凤县域经济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培养和维护,相关的法律纠纷也只会越来越多,所以规避从法律风险的角度,企业有必要将自然环境保护作为自己的一个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