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召开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新闻发布会

编辑: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05-16 15: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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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司欣梅)5月16日,来凤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已在民一庭设立旅游维权法庭,在百福司镇、三胡乡两个旅游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负责辖区内的旅游纠纷案件。  


来凤法院副院长张少民介绍称,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是来凤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一项便民措施。旅游产业是恩施州也是来凤县的一大支柱产业,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是让法官多跑路,让游客少跑路;确保旅游纠纷化解,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为该县旅游产业发展和景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方便游客涉旅游投诉,该院印制上万份旅游巡回法庭宣传册放置在各景区和县内主要宾馆,在仙佛寺等景区设立的旅游巡回法庭提示牌上留有旅游诉讼服务电话,游客可以通过打服务电话投诉。就旅游纠纷案件执行问题,张少民表示,就执行工作而言,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后,当即履行;未能当即履行的,按当事人所留账号,15日内执行到位;若因当事人账上资金不足等原因不能执行到位,法官也可以通过其它方式依法执行。   


旅游巡回法庭办理涉旅游纠纷案件快审快结会否影响案件质量,张少民表示,旅游巡回法庭在办理旅游纠纷案件时,主要适用简易程序,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依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审限内办理案件,既要方便游客诉讼,又要保证案件质量。并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在诉前诉中能够调解的尽量调解到位,能够提高办案效率,不会影响案件质量。


旅游巡回法庭可不可以受理涉旅游纠纷以外的其它案件,张少民说,旅游巡回法庭工作职责是调解办理涉旅游纠纷案件,同时也进行涉旅游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如游客遇到涉旅游纠纷以外的案件,旅游巡回法庭可以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告之并积极帮助游客向相关部门投诉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