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大河法庭集中学习新《旅游法》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程璟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3-10-14 11:33:41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叶松 程璟)《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来凤法院大河人民法庭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加强学习,努力创造大河镇良好的文旅法制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112条。大河镇作为武陵山区耀眼的明珠,境内奇峰峻岭,古木怪石繁多,徐家寨作为保存比较完整的古院落群;毛干洞、犀牛池、牛脚洞、人面山、两口佬、狮子梁等洞穴,天然雕塑,栩栩如生;老将对都督,三狮赶马鹿、独石架金桥,两河水倒流的奇观作为民间歌谣流传了数百年,龙潭坪存有恩施州唯一一座牛王庙,白岩山景点风景秀丽,这些丰富的旅游资源已使大河镇成为一座旅游重镇。通过此次《旅游法》的学习,有利于领会立法意义和内容实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贯彻要求,切实提升干警对新法适用能力,同时也可以准确把握涉旅纠纷案件特点和规律,合理利用调解和解、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等方式,就地快立、快审、快调、快执,高效、公正审理每一起涉旅纠纷案件,有力维护游客、景区、商户及涉旅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景区文旅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大河法庭将开展普法宣传,对广大群众进行《旅游法》的宣传和解读,并举办相关旅游法律咨询活动,从而推动旅游法的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