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收看“全省法院新民诉法培训”视频会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孔彬彬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3-01-18 10:02:0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孔彬彬)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12年8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继2007年以来所作的最系统的一次修改,同时,它的施行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迎接新《民事诉讼法》的施行,帮助干警更好地理解和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条文内涵,来凤法院组织全院业务部门法官干警积极参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培训视频会。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宋春雨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指导思想出发,对本次民事诉讼法作出重要修改的诚实信用原则,诉讼管辖、第三人撤销之诉、证据的种类、小额诉讼等方面作了精辟的阐述,并就如何更好的将新民诉法运用于审判工作中,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
会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辅军对与会法官的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予以肯定,并要求各部门要加强自身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积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来正确把握条文内涵,要求全院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过程中结合司法实践进行认真研究,为进一步的审判指导工作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