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祸引发大纠纷?“诉前鉴定+先行调解”让矛盾加速化解!

作者: 杨静波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5-11-14 16:40:14

一场事实清晰的交通事故,却因赔偿金额“谈不拢”而对簿公堂。如何打破僵局?来凤县综治中心巧用“诉前鉴定+先行调解”新机制,不仅成功化解纠纷,更让当事人省时、省力、又省钱。

近日,李刚(化名)驾驶货车在来凤县与谭军(化名)驾驶的小客车相撞,致小客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虽小,麻烦却不小。小客车车主印丽(化名)将受损车辆送至修理厂后,因与李刚就车辆损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车辆迟迟未能修复。争议之下,谭军一纸诉状递至法院,并申请对小客车损失进行诉前鉴定。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并未立即进入诉讼程序,而是将案件委托给入驻综治中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先行调解”,并指派入驻法官全程指导。

调解员接手后,迅速锁定了核心矛盾:双方对事故本身和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唯一的“死结”就在于“赔多少钱”?

“既然争议在金额,那我们就用事实说话。”调解员向双方耐心解释了“先行鉴定”的流程与优势——在诉前通过专业、中立的鉴定机构确定损失,其结果同样具备法律参考效力,却能省去漫长的诉讼流程和高昂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共同选定了鉴定机构。一份权威的《鉴定意见书》 很快出炉,为受损车辆给出了明确的价值认定,这也为后续的调解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准”。

鉴定结果在手,调解工作便有了“定盘星”。调解员结合鉴定报告,对照《民法典》及相关赔偿标准,为双方细致分析,核算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赔偿区间。

与此同时,指导法官则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援引《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类似判决,让双方对案件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产生的结果,有了更清晰的预判。

“专业鉴定奠定事实基础 + 依法调解厘清法律标准 + 类案参考明确预期结果”,三管齐下,原本僵持的双方态度开始软化,分歧逐渐弥合。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车辆作价23680元,由印丽转让给李刚,李刚于协议签订时当场支付相应价款。协议当场履行完毕,这起纠纷实现了圆满化解。

本案是探索并推行“诉前鉴定+先行调解”机制的一个成功缩影:

对于当事人而言: 诉前鉴定让其对争议结果有清晰预判,减少不切实际的期望,有效降低对抗情绪,从“为争一口气”回归到“解决一件事”的理性轨道。

对于调解工作而言: 专业的鉴定结论为调解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使提出的方案更具说服力,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真正做到“以鉴促调”。

对于司法资源而言: 将事实认定环节前移,能有效分流案件,避免大量简单案件涌入审判程序,从而实现“简案快调、繁案精审”,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2025年以来,来凤县人民法院已积极运用该机制,共委托诉前鉴定案件155件,并成功调解45件,在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