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路线,行胜于言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李德方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4-04-26 09:27:4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德方)“真没想到我这么小的事情,院长居然亲自开庭!”。案件调解后,原告向某某激动不已地说。

2014年4月22日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原告向某某诉被告梁某某恢复房屋原状一案在来凤法院公开开庭,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来凤法院院长张辅军独任审判。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举证、辩证、质证、法庭辩论后,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张辅军院长与双方当事人又一起到火灾现场进行了踏勘。之后,经张辅军耐心地疏导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不在于说了多少,而在于做了多少,在于怎么做和做的效果如何。这个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确实不大。但张辅军而是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认真地进行法庭调查,仔细地听取双方意见,并在听后又亲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再耐心地进行矛盾疏导和调解,最终案结事了,使双方满意而归。张辅军在践行群众路线上以其实际行动做到了说到做到和知行合一,既为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做出了表率,又为法官在办案中要树立群众观点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带了好头。

据悉,2012年以来,来凤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亲民和司法惠民,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5943件,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尽最大限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把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为民务实清廉”理念,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出来,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