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用司法行为化解黔张常铁路建设中的小纠纷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周健伟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07-17 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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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张常铁路,起于重庆市黔江区,止于湖南省常德市,贯穿渝鄂湘三省,从我县革勒车镇、三胡乡境内横穿而过,该铁路的修建,是土苗儿女的百年期盼,然,铁路经过之地,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让各方头痛,给铁路建设带来了严重不便。

今年3月,我们三胡法庭收受了一件因修建铁路征地引发的案件,该案原、被告两家林地接壤,界限不明,林权证上的四至不清,恰恰就是这么一块争议之地,因铁路修建需要必须要征用;在有关方面征地过程中,被告方领取了该争议林地的补偿款,纠纷由此产生,收到该案后,经过初步阅卷,我发现双方当事人矛盾由来已久,先后经村、镇等组织或单位调解,均无结果,而该争议林地现已因铁路修建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我立即意识到,这个案子不好处理。

经向该村书记、镇铁路办等多方了解,我理清了原、被告双方纠纷的形成原因,心中有了解决矛盾纠纷的大致思路。为了查清案情及更全面的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我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场开庭。

到达现场后,法庭即开始对双方申请的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现场拍照、组织双方调解,在经历长达4个小时工作后,因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积压在各自心中的怨气较重,互不让步;眼看矛盾无法解决,我决定将双方带至法庭驻地三胡乡继续对该案进行调解,此时已是下午3点,接下来又是长达5个小时的释明法律、利害关系的分析及解决不好可能引发的次生矛盾预警……。晚上9点左右,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意向,当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已是晚上10点。

回头看,本案纠纷形成的背景复杂,早年原、被告关系十分亲密,后因琐事反目,互不相让;两家前后纠缠几十年,家庭成员间曾发生肢体冲突,该纠纷已经延续至下一代,原告为此曾经上访……,均想采取极端方式“征服”对方。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化解彼此心中的积怨,必将是社会稳定的一颗炸弹。

该案当事人双方积怨之深、诉前各级组织调解之多、审理时间之长,刷新了我办案以来的记录……。

随着社会发展,矛盾越发突出,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了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人民法庭处于最基层,面临的纠纷繁杂、琐碎,具体到个案,往往是简单的法律关系中参杂了双方当事人积怨、家族的恩怨情仇以及对某特定组织、部门的不信任等复杂因素,有的矛盾积累甚久,少则几年、十几年,更甚者历经几代人;因此,处理该类案件更应慎之又慎,要求办案人员既要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当事人利益,又要考虑以何种方式处理案件才能了却双方的积怨,消除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不利因素。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机关的前沿阵地,应通过具体的司法行为,树立法律的权威,促使社会各方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同时,还应结合自己的职业性质,以司法工作特有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方式为当地党委的中心工作排忧解难,为当地的社会发展、净化社会风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