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女毒贩贩毒三次被判刑三年

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9-07-30 15:39:04

近日,来凤县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八零后女毒贩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秦某某,女,1987年生人,来凤县翔凤镇人。2018年10月24日,被告人秦某某在观城坡某宾馆外,以100元的价格向两名吸毒男子贩卖毒品0.07克;2018年10月25日,被告人秦某某在同一地点以2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向某甲贩卖海洛因0.15克;2018年10月26日,被告人秦某某在同一地点以2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向某乙贩卖海洛因0.22克。综上,被告人秦某某贩卖毒品三次,共计0.44克。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某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秦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