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朋友找人顶包 男子获刑六个月

编辑: 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8-09-17 11:36:56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明知朋友犯事,为了包庇朋友,竟安排未成年人顶包,最终败露。近日,来凤法院审结了此案,以包庇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3月26日晚,向某、“阿龙”(另案处理)等人在来凤县城将一辆白色轿车砸坏,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向某和“阿龙”为逃避法律制裁,让朋友鲁某安排两名未成年人小东、小西顶替二人到派出所自首。在征得小东、小西二人同意后,4月8日中午,向某带领小东、小西二人到翔凤镇派出所投案自首,二人到达派出所后向某离开。

来凤县公安局翔凤镇派出所在调查中发现了鲁某涉嫌包庇犯罪的事实。

另查明, 2012年10月31日,鲁某因犯抢劫罪被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抢劫罪时被告人鲁某未年满十六周岁。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明知向某和“阿龙”是涉嫌犯罪的人,为其掩盖罪行,安排人顶包,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鲁某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虽有前科,但犯前罪时系未成年人,不予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