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追回170万赔偿款并送款上门

编辑: 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9-05-08 15:24:01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近日,来凤县法院执行法官李兵来到因工致残的申请执行人邓某家中,为其办理一系列领款手续,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和感谢。

2015年5月,申请人邓某在工地做工时坠楼受伤,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五级。经法院审理判决,邓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70万余元,由来凤县某建材公司赔偿68万余元,宜昌某劳务公司赔偿68万余元,蒋某某赔偿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只有来凤某建材公司履行了义务,某劳务公司和蒋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任务,邓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来凤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执行法官立刻展开行动,向某劳务公司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文书,并对某劳务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查,某劳务公司在某建材公司有一笔保证金,执行法官当即对此笔款项进行了扣划。另一名被执行人蒋某某,执行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向其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蒋某某一开始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开导和释法明理下,蒋某某表示愿意卖掉自己名下的一块土地来履行赔偿款。

执行款到了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考虑到邓某因该起事故伤残,行动不便,便主动来到邓某家中,为其办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