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引发邻里矛盾 男子打伤邻居获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6-25 10:08:19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相邻的两家人因门口停车一事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简单的邻里纠纷最终升级暴力冲突,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与唐某两家住在同一个村,由于李某经常将铲车停放在唐某房屋旁边,二人为此事多次发生口角。2016年12月19日下午,李某与唐某再次为此事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当晚20时许,李某的儿子李某甲,为此事找唐某理论时,争论下用随身携带的钢管将唐某头部打伤,致其入院治疗。经鉴定:唐某头部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后李某甲主动到来凤县公安局接龙桥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时一次性补偿了唐某四万元,获得了唐某的谅解。另查明,2017年9月9日,李某甲受朋友王某邀约,参与了王某与他人之间的聚众斗殴,后李某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持械参与他人聚众斗殴,其行为又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李某甲故意伤害他人和聚众斗殴案发后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从轻处罚。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甲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甲犯数罪,应数罪并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李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