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网装置捕猎 男子非法狩猎获刑

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9-07-16 14:55:50

在山场架设电网装置捕野生动物,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8年3月,向某某将购买来的升电压机器安装在位于来凤县大河镇漫水塘村自己的家中,用绝缘胶电线铁从自己家中接出,牵至自己家后山坳上的山林中,再连接上裸线铁丝,沿着山林架设电网至漫水塘村小沟处,全长2295米,用于猎捕野生动物。为了防止电网对村民人畜造成危险,向某某架设电网时前63米采用胶皮电线牵至山岭之上,再接上铁丝组成电网;电网深夜才接上电源通电,次日凌晨断开电源。2018年11月10日来凤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知》明令“本县(来凤县)行政区域内全域全年禁止捕猎陆生野生动物”,而向某某无视政府的禁令仍然使用其私设电网电死野猪1头、夜猫1只、泥猪1头,向某某将部分电死的野生动物出售获利。

  2019年4月8日,向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将其私设的电网进行了拆除。

来凤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某无视政府禁令,使用私设的电网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向某某犯非法狩猎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向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