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依法对两名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编辑: 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8-10-22 15:20:58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10月22日,来凤县法院依法拘留两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其中一名老赖当场履行三万元,与申请执行人的达成执行和解。

女老赖演技感人,不履行义务被拘留

被执行人刘某某(女)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就财产分割不均问题诉诸法院。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刘某某应返还孙某某126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拒不履行义务,孙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后,刘某某一会儿向孙某某哭诉自己没钱,一会儿讲孙某某不顾夫妻情分,一会儿讲自己只能拿出2万元。最终,在孙某某的见证下,刘某某被依法拘留。

男老赖哭穷摆烂,拘留后马上履行义务

被申请人黎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来凤县法院依法判决赔偿申请执行人姚某某医疗费用合计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黎某某于2016年支付1万元后便再无表示,姚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黎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表示自己做功夫不稳定,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没有钱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一进入看守所,黎某某马上联系自己的亲人转账至法院账户3万元,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黎某某被解除司法拘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或拒不协助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个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