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酒驾去派出所报警,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2-11 16:09:11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男子和老婆吵架后到派出所报警,却因为酒驾被抓了个现行,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向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7年8月5日18时许,被告人向某和朋友在步行街一火锅店吃晚饭时,喝了二两散装白酒和一瓶雪花牌啤酒。当日20时许,被告人向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到单位加班,当晚22时许又在来凤县城庆凤山路一夜宵店喝了五瓶“青岛”啤酒。于次日凌晨从该夜宵店骑车回家。凌晨1时许被告人向某因与老婆吵架便驾驶摩托车沿凤中路、渝鄂路、油码头路到翔凤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民警在处理时将被告人向某查获,发现其有酒驾嫌疑,遂使用智能酒精测试仪测试,并指派医生对其抽取了血液样本。经恩施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向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1.8mg/100ml。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向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向某危险驾驶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鉴于其犯罪后自愿认罪,本院依法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