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旧司镇法庭广场坝子硬化工程询价公告
来凤县人民法院旧司镇法庭广场坝子硬化工程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LFFY-2016-01)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旧司镇法庭广场坝子工程根据来发[2016]164号文件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来凤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询价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旧司镇法庭广场坝子硬化工程
2.1.2建设地点:来凤县旧司镇法庭
2.1.3计划投资:79815.15元(此价为上限控制价,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2.1.4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
2.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采购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采购答疑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1 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来凤县人民法院五楼508室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
5.2 本项目的询价文件从2016年8月1日起开始领取。
6.询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来凤县人民法院五楼508室。
6.2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询价时间和地点
7.1 询价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00时;
7.2 询价地点为:来凤县人民法院五楼508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来凤县人民法院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凤县来凤县人民法院
地 址:来凤县来凤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春生 电 话:13872732199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