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因猥亵罪坐牢 出狱三年后偷盗又获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1-04 09:31:5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28岁的来凤男子金某曾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反而将黑手伸向别人的财物。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7年8月27日13时,被告人金某窜至来凤县三胡乡黄柏园村3组一老百姓家外,将停放在家门外未抽走车钥匙的一辆价值人民币7583.33元的五羊本田牌银灰色女式摩托车盗走,并往杨梅古寨景区方向逃窜,三湖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在三胡乡石桥村7组路段将被告人金某当场抓获。被盗车辆已追回发还给失主。

另查明,被告人金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14年3月6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4年3月26日刑满释放。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583.3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金某盗窃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