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官的不普通情怀

——记来凤县人民法院百福司法庭庭长姚源盛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记者胡俊杰来源: 恩施晚报 时间:2012-09-04 10:04:00

   

眼前这位朴实的土家汉子略显老态,40出头的人看上去有50开外,与记者交谈时,他流露出一丝拘谨和不适,憨厚的眼神有些游离而紧张,一幅无奈的样子,让人无法把他与那位在山乡基层工作20余年,被称为“铁齿铜牙”的法庭庭长联系起来。只有当他与当事人坐在一起交流时,才透出一种会心的安宁。
为了一个简单而又崇高的使命,他“抛妻弃子”,无怨无悔在大山深谷之中耗尽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一个人、一辆摩托、一条路,他就这样在大山里默默行走了20年。
20年中,他行程达20余万公里,相当于每年一趟二万五千里长征,所走过的路加起来可以绕赤道5圈。
他,就是“全州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来凤县劳动模范”, 来凤县人民法院百福司法庭庭长姚源盛。

自发给他送行的群众走了一拨又来了一批(小标)
“姚庭长,听说你要调到县城去了,还真舍不得你走啊。”
“如果再遇到什么麻烦了,我可是还要再来找你的哟。”
“这是我家养的鸡生的蛋,一点儿小心意,你就带几个回去吧。”
……
阳春四月,人间芳菲,酉水河畔的来凤县百福司镇一片盎然春意。自发前往集镇给姚源盛送行的群众走了一拨又来一批,姹紫嫣红的枝头,还存留有大家道不尽的祝福和语重心长的叮咛,暗香阵阵、沁人心肺。
听说姚源盛调进了城,百福司镇党委书记向家林特地抽出时间为他饯行,表达镇党委政府对他多年工作的肯定,感谢他在百福司法庭工作期间为营造和谐社会、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作出的贡献。
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何以能受到如此礼遇?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拥护和爱戴?
“因为他没有私心,他的心里装着老百姓。”和姚源盛一起共事11年的杨静波一语中的,道出了大家共同的观感。


不断苦练“内功”,从门外汉到业务骨干(小标)
今年43岁的姚源盛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过农业技术推广及行政工作,历任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副乡长、乡长等职,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元月经县委组织部推荐及法院考核被选调到来凤县人民法院工作,他曾先后在该县漫水人民法庭、百福司人民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的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来,2004年3月,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百福司人民法庭庭长。
众所周知,搞法律工作对业务水平要求极高,由于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姚源盛不断苦练“内功”,为此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进入法院系统后,姚源盛谆谆不倦地刻苦攻读法律专业,在法学知识的海洋里遨游。1999年,他顺利通过全国法院系统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资格考核,取得法官任职资格,2000年取得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科文凭,他自2002年下半年参加全国高等教育法律本科自学考试,两年时间顺利考过全部课程,于2005年底取得湘潭大学自考法律本科文凭。
为了及时了解有关审判工作的新动态、新信息,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他不但自费购买了二千多元法律专业书籍,还坚持订阅了包括《司法文件选》、《中国法学》在内的多种法律专业杂志。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不断的学习,姚源盛终于从一个法律门外汉成长为一位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的专业人士,目前已成为来凤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骨干。

注重调解、调判结合,善做群众工作(小标)
百福司法庭下辖漫水、百福司两个乡镇,国土面积占来凤县1/4,共有5万多各族人民生活在这里。多年来,姚源盛的足迹踏遍了这里山山水水的每个角落。
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强调“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姚源盛深谙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之道。
凡是起诉到法庭的案件,姚源盛均按庭审前、中、后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做好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即庭审前注重诉讼风险提示,让原、被告对可能承担的诉讼后果有心理准备;庭审中注重以案说法,因案施策,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换位思考、亲情融化等调解技巧适时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庭审后注意收集信息、做好对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
在审理卢某诉杨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姚源盛虽然在庭审前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了思想工作,但第一次庭审时双方因意见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协议,鉴于原、被告双方系邻居,且平常关系较好等具体情况,他没有一判了之,第一次庭审后先后四次给双方当事人并通过当事人亲友再次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如期履行了义务。
在向某诉代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在给代某送达应诉通知书时,代某扬言若判离婚将会出现人命案。姚源盛了解到代某系屠夫,性格暴烈,为防出现意外,他找到代某交谈两个多小时,了解代某的真实想法,并对代某进行了说服教育,代某当即表示愿与其妻和好,如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愿与向某离婚,后来原、被告双方都感谢他为双方着想,避免纠纷的升级恶化。

执行不拘泥于法条宣讲,注重以案说法(小标)
姚源盛在执行工作中坚持督促、强制并举。法庭所受理的执行案件虽然标的少,但由于山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被执行人经济条件差等因素制约,要解决这些看似普通的执行案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针对这类案件,姚源盛坚持以做思想工作为主,积极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大多数被执行人经过他宣讲法律后,都能自觉履行义务。
在执行粟某申请执行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因当事人吴某系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责任,但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参加庭审,不提起上诉,也不自觉履行判决,并声称若强制执行便要报复申请人。针对这一情况,姚源盛向被执行人及围观的数十名群众进行了法律宣传,让被执行人及群众明白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承担的后果以及不服生效判决的司法救济途径,围观群众听了他的法律宣传后,也都劝说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最终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
“姚庭长,这件事不怪你们,只怪我自己不懂法,我今后争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希望你们能给我提供一些法律资料,我想多学些法律知识”。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田某主动到百福司法庭向姚源盛说出了真心话。原来,田某因过失造成向某的财产损害,经人民法院判决,田某应承担赔偿义务,田某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向某申请执行,但田某拒不履行,并声称要钱没得,要命有一条。在准备采取强制措施前,姚又找到田某做工作,田某不耐烦地说:“这件事你们怎么还在找我?”并拒绝履行义务。后来凤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田某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田某在看守所呆了4天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委托亲戚履行了义务,姚源盛及时将田某的情况上报法院,来凤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对田某的拘留。
姚源盛认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每一道细节,不能拘泥于法条的宣讲,而要注重于以案说法,使当事人在法律面前走出迷茫的误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案结事了,最终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熟稔而亲切(小标)
多年来,姚源盛一直骑着他那辆破旧的摩托车奔波在这里的村村寨寨,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熟稔而亲切。
他曾开玩笑说:“国家反对公车私用,应该不反对私车公用吧?”他每年骑车的里程都在一万公里以上,尽管患上了较严重的关节炎,但他从无怨言,也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随着执法办案条件的逐步改善,2009年,法庭配备了一辆办案用车。但姚源盛仍坚持骑摩托车和步行走村入户,“到村寨去,摩托车比小车方便。而且,开着小车办案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骑摩托车和步行可以让当事人和自己的心靠得近一些。”他说。
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姚源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尽管自身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但他从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一切请客送礼,用他自己的话说叫“不出卖人格和良心”,每遇有当事人请客或送礼时,他总是耐心地进行解释,说明其危害性,让当事人明确其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打消想通过关系或吃请来影响案件审判的念头,使其真正理解到司法的公正性。
2004年至2008年,姚源盛连续五年被评为“来凤县十佳政法干警”,2004年和2006年两次被评为“恩施州优秀法官”,2005年他被评为“全州五佳法庭庭长”、“全县优秀政法干警”, 2011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全州十佳平安建设责任人”,被州政法委表彰为“全州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今年五一前夕,他又被表彰为“来凤县劳动模范”……
今年4月中旬,来凤县人民法院在中层干部中民主推选一名院领导,姚源盛最终以全票通过而胜出。“他的当选,完完全全地是实至名归,我们全院干部职工都要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学习、专研业务、不谋私利、一心为民的精神和作风。做一名优秀的法官。”接受采访时,来凤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辅军这样说道。诚如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