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法官将庭审“搬到”被告人家中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7-11 15:08:38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庭审不再是局限于庄严肃穆的审判庭,被告人不再是面对生硬的法律术语。7月10日,因被告人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来凤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被告家中设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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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何某有吸毒史,常年吸毒使何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都非常差,何某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加上购买毒品花费了不少金钱,生活十分窘迫,为了搞钱,何某动起了歪念头。2017年11月14日,何某窜至来凤县翔凤镇凉亭桥一户人家中,在一楼房间内盗得一个挎包和一条黄鹤楼牌香烟,包内有现金人民币6000元。11月18日,何某窜至老北门一店铺中,趁店主不备将桌上的一个双肩包盗走,包内有现金838元、一条金项链、一条银项链、两枚金戒指。11月29日,何某窜至常德街一住户家中,准备盗窃手机时,被屋主发现。

   来凤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法官在送达应诉手续过程中了解到,常年吸食毒品导致何某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受到了损伤,尤其双腿因为注射毒品浮肿疼痛,正常走路都十分吃力。鉴于何某的实际情况,在与检察院积极协调和法院领导批准后,吴法官决定在其家中开庭审理,既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彰显司法温情。

 7月10日上午,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一行人驱车约半小时赶至来凤县白岩村2组何某的家中。吴法官先悉心询问了其身体状况,确认无碍后才开庭。靠着几把木椅,审判人员以膝盖为桌,将客厅作为法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审判。经过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何某对法官们到家中审案深表感谢,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自愿认罪。该案在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来凤法院一直以来始终坚持方便群众诉讼,让群众少跑路、少费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到当事人家中开庭,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充分彰显法院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