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中院开通全省首家法院微信公众平台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恩施州中院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3-07-23 13:49:00

恩施法院网讯 7月18日,恩施州建国以来最大制贩毒案件在利川市一审公开宣判,法庭宣判刚结束,第一批关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的148名用户手机微信上就第一时间收到了这一起大案的判决信息推送。与此同时,恩施中院官方网站和微博都同步播报了这一独家信息。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运营,标志着恩施州中院在新媒体时代已初步实现“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全覆盖,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夯实了平台基础,继续走在全国、全省法院前列。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正在召开的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建构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格局。周强院长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和过问法院微博建设工作,把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等保障措施,为网站和微博的开通与维护、发展与壮大创造良好的条件”。会上发布的报告表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家官方认证的法院微博,也是第一家建设法院微博群的法院,基于在政务微博工作方面的拓荒性贡献,2011年恩施中院与外交部等8家机构被授予“中国政务微博特别贡献奖”,并在随后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十大地方政法机关微博”、“全国十大法院微博”、“中国优秀政务微博”和“湖北省十大政务微博”。


    7月4日,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进一步要求,全国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自有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的作用,增强宣传效果。”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将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正式纳入重要工作。经过近一年的酝酿、观察和学习,恩施中院决定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需要,率先正式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努力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展现法院形象、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的重要舆论阵地。

7月17日,恩施中院微信公众平台上线伊始便引发关注,很多网友通过恩施法院网和中院官方微博即刻加了关注,并留言给予鼓励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政法网络舆情》和大量微博达人热情进行友情推介。目前,恩施中院微信公众平台已推送5期,内容既有恩施两级法院的重大、典型、新类型案件发布,也有公众关注度高的最高法院新颁布最新司法解释详细内容,还有传播司法理念和诉讼知识的司法观察和法官说法等信息,这期间还在线回复了65位用户相关诉讼知识咨询和案件进度查询。下一步,恩施中院计划将微信公号和二维码嵌入本地各大媒体、本院立案信访大厅和随案发送的导诉资料中进行推广,将“主动告知”和“有问必复”相结合,每日定时推送各类司法信息,并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当事人在诉讼期间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加关注,在线联系法官和查询案件进度,接受诉讼服务。随着各项配套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假以时日,法院微信平台还将发挥更大更多的作用。

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已知的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的还有河南高院、广东肇庆中院和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平台微信号:enshiz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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