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内盗4辆摩托车 “00后”小偷获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12-27 11:28:25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2000年出生的小海(化名)今年17岁,本该是呆在校园享受美好时光的年纪,却走上歧途,伙同他人两天内连盗4辆摩托车,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7年2月17日凌晨,被告人小海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窜至木叶沟小区居民楼下,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500元黄色无牌女式助力摩托车盗走,由于无法启动,便将摩托车转移到附近一宾馆处藏匿准备择日处理。尔后又窜至余家沟居民区,将一辆价值人民币4870.83元的灰色豪爵牌女式摩托车盗走。由于无法启动,又将摩托车转移到附近居民楼藏匿准备择日处理。

次日凌晨2时许,小海又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窜至观城坡“赢都宾馆”,将停放在此处价值人民币4834.38元的白色粤豪牌男式摩托车盗走,将摩托车骑至大河镇准备择日处理。凌晨3时许,又窜至“海玉名城”小区,将停放小区楼下一辆价值5917.71元的红色豪爵牌摩托车盗走。

以上小海所盗四辆摩托车价值共计16122.92元,均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各被害人。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窃取财物价值人民币16122.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小海与其他作案人均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可不以主从犯论处。小海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海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所盗财物已发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被告人小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