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打架互相伤害 法院执行温情调解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3-30 10:36:57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3月30日,来凤县法院执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温情调解,最终使得该案执结完毕。

熊某与陈某因在药店买药期间发生口角,随即抓扯扭打在一起,后二人被拉开。纠纷发生后,熊某进入龙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龙山县人民医院检查,熊某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后经司法鉴定认为,此次矛盾纠纷的精神刺激而导致孕妇的应激反应与其流产的不良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经调查了解,此次纠纷双方均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熊某承担60%的责任,陈某承担60%的责任。陈某赔付熊某6645.8元;熊某向陈某支付的鉴定费3000元的40%及诉讼费合计1305.77元。

判决生效后,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凤县法院执行干警本着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原则对本案进行了调解,经协商双方同意将熊某应支付陈某的1305.77元抵扣陈某应赔偿熊某的6645.8元的一部分。3月30日,陈某将剩余的5340.03元赔偿款转账至来凤县法院账户,该案执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