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一90后为筹毒资盗窃被判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11-08 09:14:5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一朝沾染毒品,便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近年来,由毒品衍生的其他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引人警醒和深思。近日,龙山一90后男子为筹措毒资,在来凤县盗窃他人财物,被来凤县法院判处了刑罚。

经来凤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滕某辉,湖南省龙山县人,1992年生人。滕某辉为筹措毒资伙同杨某、滕某先后在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体育中心、龙凤夏威夷小区后方沿河路附近盗走他人摩托车两辆,合计价值7793.13元。

被告人滕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取财物价值7793.1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滕某辉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所盗财物已发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为吸食毒品而盗窃,酌定从重处罚。综上,被告人滕某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凤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举报毒品犯罪,共筑和谐社会。天气转凉,夜长昼短,盗窃易发,防火防盗,小心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