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拖石堵路阻通行,法院先予执行保通畅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李明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5-05-28 09:29:17

图为被大石围堵的路面

 图为装载机正在清理阻路的石头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明 司欣梅)邻里之间少不了磕磕绊绊,处理不好就容易引起矛盾,近日,来凤法院依法先予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排除堵路堆放的石头,恢复了当事人张某家的道路通行,保障了其生产生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正月初十下午,大河镇村民杨某树趁张某不在家之际,拖了一大车石头堆放在张某家门口的道路上,造成张某一家人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2015年3月9日,张某向来凤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杨某树停止侵犯其道路通行权,排除堵路堆放的石头,恢复道路通行原状。3月30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来凤法院大河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走访调查、现场勘验,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向被告送达先予执行裁定书,责令其将堆放在张某家门前的石头自行移开,被告拒不执行。5月25日,来凤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法院执行局动用装载机清除了阻路大石,张某的通行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