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执结一起十年积案

编辑: 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18-10-30 14:45:0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近日,来凤县法院执结一起长达十年之久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损失。

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蒋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于2009年经来凤县法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案,判决李某、蒋某某给付谢某某工程款27650元,二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人相互推脱,均不愿意履行义务,被申请人李某分月支付给谢某某2000元后再无表示。来凤县法院经调查了解,二人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鉴于二人的实际情况,谢某某对案件执行到位本没抱什么希望,当了解到法院在大力开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后,谢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来凤县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查找到李某、蒋某某,并将二人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谢某某与李、蒋二人达成执行和解,二人先行支付谢某某1万元,剩余款项于年底前付清,该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