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起诉 法官调解解决纷争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1-17 09:17:19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来凤一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本应该是“远亲不如近邻”的关系,却因房屋漏水始终协商不好闹上法院,来凤法院的承办法官通过入情入理分析法律关系,耐心讲解相关专业知识,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冲突。

陈某所有的来凤县翔凤镇一小区的商铺,被杨某租赁经营着一家足疗馆,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铺漏水,导致位于其楼下由向某经营的餐厅内包厢、筒灯、大厅、空调等受到损失。

后经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协调,餐厅经营者向某、足疗馆经营者杨某对漏水的部位进行了确认,并签订了《漏水签证表》,杨某口头答应给向某赔偿损失38000元,但足疗馆至今没有给向某进行任何赔偿,向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同时,陈某作为商铺的所有者,理应对该租赁物的瑕疵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在法官释法理、讲道理、通情理的劝解、疏导下,被告方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损失,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履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