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四项措施规范干警网络行为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2-12 16:14:25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来凤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对干警网络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和管理,号召全体干警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规范自身网络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形象和舆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加强组织领导。来凤县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干警意识形态和规范网络行为工作,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议程,逢会必提,提则必讲。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应对小组,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来凤县法院要求干警高度重视规范网络行为,牢记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参与7种网络传播行为、不得参加5种网络活动的规定,严防网络行为的禁区红线,严守网络上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意识形态和规范网络行为工作纳入到个人和部门年度考核当中,对于因失言失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个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及时沟通汇报,加强部门协调。来凤县法院对于失实报道、不良舆论信息等引起的网络舆情,及时上报和处理,主动回应网民关切,树立司法公信。加强与上级法院、宣传、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舆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将舆情信息进行处理,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积极做好网上舆情的引导工作,建立信息反馈处理机制。

四是注重正面宣传,引导舆论导向。来凤县法院充分利用“两网两微”媒体平台,积极广泛宣传司法正能量。深入宣传报道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司法改革、公正司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等情况,充分展示法院各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增强法院正面宣传影响力,时刻把握法院宣传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