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近期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创新实施以审促规、县长批示制,通过向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发出工作建议,以及向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法治水平。
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来凤县人民法院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法院采取了以审促规的方式,即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对相关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性审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针对城管局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交的非诉执行案件中的问题,法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包括准确确认个体工商户违法时的执法对象,区别个体工商户字号和经营者法律主体地位。同时,法院还建议城管局严格落实申请执行前的催告公示程序,给予行政行为相对人救济途径,以保障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对于农业农村局与罗某等人的强制清楚地上物一案,发现农业农村局执法中的不足,法院同样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要明确执法主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二是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提升执法效率;三是要加强调查取证,晚上执法程序。强调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农业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外,来凤县人民法院还在梳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县辖区的耕地问题向县政府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县政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对下属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司法建议中指出,县政府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来凤县人民法院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县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的积极响应。县长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法院的建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法院。同时,县政府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通过实施以审促规、县长批示制,来凤县人民法院不仅有效解决了行政案件中的具体问题,还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构建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凤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审理案件和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