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推动新闻宣传工作新发展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人民法院报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3-07-01 16:35:00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程勇  陈群安)6月2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新闻宣传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完善机制,构建新闻宣传新格局,不断提高湖北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切实提高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水平和成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法制教育功能,利用新闻媒体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院新闻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向心力,塑造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湖北高院院长李静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都要把新闻宣传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审判执行同部署、同落实。要大力加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注重新闻联络人的教育培训和网络运用,形成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整体联动。要舍得新闻宣传工作投入,做到经费有预算,装备有保障,使新闻宣传工作适应新媒体时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