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搬走扶贫蜜蜂 四男子被判处刑罚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5-03 09:54:19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四名男子在村委会及驻村干部向贫困户发放扶贫蜜蜂时,不顾劝阻强行搬走蜜蜂。近日,来凤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四被告刑罚。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1日上午,大河镇芭蕉溪村村委会及驻村干部在向芭蕉溪村贫困户发放扶贫蜜蜂时,被告人谢某、谢某某、宋某某、陈某某4名非贫困户人员,以芭蕉溪村评选贫困户不公平为由,不顾在场工作人员劝阻,各自强行搬走两桶扶贫蜜蜂。后四人将强行搬走的蜜蜂归还给芭蕉溪村委会,芭蕉溪村委会后将蜜蜂发放给贫困户。经鉴定,上述被强行搬走的8桶蜜蜂每桶价值700元。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四被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归还强行搬走的蜜蜂,可以从轻处罚。来凤县法院依法判处四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