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来凤县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构遴选采购公告
2017-2018年度来凤县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构遴选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实施,现根据来政办发[2016]50号文件规定,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来凤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2017—2018年度来凤县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构进行遴选采购,本项目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资金已落实。诚邀潜在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均前来报名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来凤县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机构遴选
2. 项目编号:ESTX-LFCG-2017-04
3.项目实施地点:来凤县城区范围内
4.项目性质:服务行业
5.服务期限:二年
6.采购内容:主要车型有小轿车11辆、小型普通客车4辆、中型普通客车1辆、小型越野客车1辆,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
7.遴选合格服务商数量:2家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
2.潜在服务商能在来凤县税务局开具;
3.潜在服务商在来凤县城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维修机构,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4.潜在服务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修配管理处登记注册的为三类企业及以上资质,具备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
5.潜在服务商须具备2015至2016年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个以上(含),需提合同;
6.潜在服务商要承诺按时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零配件或装饰材料,确保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零配件;
7.与采购人在职职工个人,不得参加遴选;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本采购项目的遴选;
9. 潜在服务商无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10.潜在服务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查封、扣押的;
②潜在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潜在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加遴选;
12.潜在服务商应对遴选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采购人保留进一步对遴选响应文件真实性核查的权力,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潜在服务商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遴选;
14.遴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后的方可有效,原件应装订在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内)。
15.潜在服务商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报名与谈判文件获取:
潜在服务商应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遴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媒体:来凤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lfxfy.hbfy.gov.cn/)。
六、遴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2017年3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十二、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2017年3月24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人民法院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
邮政编码:445700
联系人:王文荣
联系电话:15172818866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
邮政编码:445700
联系人:张艺
联系电话:18671896818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