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重拳出击 强制执行一起“骨头案”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7-08-11 10:19:05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腾空并交还房屋的义务,且阻挠法院执行。8月10日上午,来凤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20余名干警历经两小时,迅速、成功的执结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熊某诉姚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熊某2000年出资2万元购得来凤县翔凤镇城南菜行22号门面,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被执行人姚某与熊某哥哥于2000年左右相识并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同居期间,对该门面进行了一段时间管理。因姚某与熊某哥哥关系不和,二人于2014年分开,之后被执行人姚某将该门面占住使用,双方发生争执。

2016年2月6日,熊某委托其哥哥与姚某处理争议门面事宜,经来凤县公安局翔凤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书,其中约定:“姚某必须在2016年3月9日前将自己的物品搬移出城南菜行22号门面,并将门面钥匙移交给熊某哥哥”。但之后姚某并没有按协议履行腾退义务。熊某向来凤法院起诉要求解决,法院依法判决姚某腾退位于来凤县翔凤镇城南菜行22号门面,将其返还给熊某。

判决生效后,姚某仍强占房屋拒不交出。因该门面位于来凤县城南菜市场,人流量大,地形复杂,且姚某没有其他住所,所以在没解决起临时住所问题之前,不太适应强制搬出。承办人多次通过其女儿、朋友做姚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觉履行搬迁义务,同时给在外地的申请执行人熊某做工作,要求其为被执行人姚某提供临时住所,但姚某仍然拒不履行搬迁义务,对抗情绪极大,并扬言“我要死也要死在这里”。申请执行人长年在外工作,一年多过去了,面对法院督促,姚某置若罔闻,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此案,来凤法院成立专案执行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预案和工作方案,决定对姚某依法强制执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向世贵坐镇此次执行指挥组总指挥,负责本案总执行协调;执行局副局长周蕲广担任执行指挥长,负责本案的现场指挥执行。

上午8点30,行动之前,执行局召开了执行实施大会,对本次执行行动的人员分工、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并要求干警在执行行动中要服从指挥、保证安全,执行程序务必合法规范,文明执行,不惊扰周边商户、百姓的正常生活,并全程录音录像。

9点,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划定警戒线,维持秩序,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保证了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完毕后,法院即将门面钥匙交给了申请执行人熊某,案件圆满执结。

承办法官表示,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我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换届后新上任的舒业树院长、向世贵局长高度重视此案,要求下大力展开此次行动,目的就是为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提供保障。

来凤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向全社会展示了法院干警的整体风貌和执行威慑力,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