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创新司法实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4-05-24 15:31:37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来凤县人民法院近日正式实施一项创新性制度——“以审促规、县长批示制”,旨在通过司法审查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和法治水平。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审促规”,即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普遍性、多发性的不规范问题,要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函要求整改,并呈报县法治办,由县法治办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善,要求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具体落实。二是“县长批示制”,即法院将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审判法官提出司法建议由院长亲自向县长呈阅,通过行政首长的权威推动问题解决。

该制度的实施是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以审促规”,法院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县长批示制”则能够借助行政首长的权威,有效解决一些复杂、疑难的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来凤县人民法院在制度实施前,已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法院还将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制度能够发挥最大效用。

来凤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探索和创新司法实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