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受伤住院 法官病房里庭审

编辑: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09-09 16: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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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向世贵 司欣梅)9月2日一大早,来凤法院的两名法官走进了来凤县医院的一间病房,病床上躺着的是今天开庭的被告人沈某,由于车祸受伤,他在县医院骨科住院治疗。

考虑到沈某的身体状况无法到法院接受庭审,承办法官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确保司法便民为民,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法庭“搬到”病房。

经查,2015年3月12日晚,阿阳(已判决)在翔凤镇新建街48号楼前,盗走了价值1777元的一辆红色建设雅马哈牌女式摩托车。后阿阳以400元将所盗车卖给了被告人沈某。3月13日晚,阿阳又在翔凤镇接龙中学老菜市场,盗走价值3792元的一辆红色金马牌男式两轮摩托车,并将此车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唐某。

唐某与沈某两人互相交换了从阿阳处购得的摩托车,并以每辆1300元的价格将两辆摩托车分别销赃出去。

4月24日中午,沈某、唐某主动到来风县公安局翔凤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来凤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唐某明知是盗窃赃物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交换后又卖出,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