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赢的选择:144万元的案子一趟路没跑

作者: 龙艳华 张昌华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4-03-22 15:50:38

从立案、保全、组织双方达成案外和解到退还诉讼费,全程线上办,一趟路没跑,这起涉诉标的额为144余万元的案子,来凤县人民法院为企业办的很贴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想要网上立案需要怎么操作呢?”

 

“您登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指引申请立案,等审核通过了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来凤县法院立案庭,后续工作法院会有工作人员与你联系。”

 

网上立案很快完成,按照繁简分流原则,该案由民庭法官曾志承办。案件原告为南京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被告为来凤辖区内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向设备公司采购隔离手车、高压避雷器等器材,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因科技公司支付货款不及时,欠设备公司货款144余万元未付,为尽快收回货款,设备公司遂诉至来凤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曾志收到了设备公司诉讼保全,要求法院冻结科技公司银行账户。

经过查找,曾志发现科技公司系“红名单”企业,近年来业绩优良、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按公司近年来的发展看,这笔货款科技公司是有履行能力的。一定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曾志决定下企业开展案件调查。

 

“我公司欠款属实,年前这笔资金已经安排到位了,经过市场调研,我们公司在某个地区还存在业务空白,我们几个股东开会商量后决定将这笔钱先拿过去抢占市场了,设备公司的货款等银行贷款一下来就能支付,哪知道后面贷款出了点问题。”

 

“你们没有做好风险评估,拖欠上游公司的货款将导致上游公司拖欠材料商的材料款,这样一来,整个市场行情就乱套了,企业经营一定要预估风险,不能只想自己的利益。”

 

“曾法官,您说的对,作为企业负责人,这件事上我有很大的责任,您放心,新占开辟的市场已经有不菲的业绩,预计所欠的这笔货款两个月内就能还清,设备公司不放心的话,我公司的固定资产可以给为这笔货款做个抵押担保。”

 

曾志对科技公司做了线下调查后,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上写道:“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偿还能力,但目前不适宜采取保全措施,若贸然冻结企业的账户和财产,正常经营势必受到影响,所欠货款将难以很快偿还,得不偿失。”

现在着重是做设备公司负责人工作,让他相信科技公司的履行能力,只要解开前者的心结,就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诉讼成本省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也还有继续维持的可能,才能更“多赢”。

 

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曾志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因设备公司身处外地,与其沟通也都通过线上完成。

 

“曾法官,关于后面的货款我们自行协商好了,我公司申请撤诉!”接到设备公司代理律师电话时,曾志很高兴,之前的努力产生了效果。

 

曾志将相关的情况上报,电话告知设备公司申请诉讼退费流程和所需材料,案件诉讼费也按时达到了设备公司账户。

 

两个企业之间的合作“插曲”暂告一段落,科技公司恢复了正常经营,而从头至尾,设备公司一趟路没跑,一步也未踏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