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公开审理来凤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5-14 15:28:58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5月14日,来凤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来凤县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张某某等人盗伐林木案。

经检方审查查明:2016年至2017年8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伙同妻子被告人袁某某,雇请被告人张甲、被告人张乙、被告人田某、被告人张某某、贺某某(另案处理)先后多次在国有胡家坪林场白岩山林队内用挖机、油锯采伐林木柳杉、杉树(国家级公益林),将盗伐的林木锯成原木并将树兜、树枝、树叶等转移或掩埋。恩施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来凤县胡家坪林场白岩山林队盗伐林木案毁林情况调查报告”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等人盗伐林木立木蓄积共计1312.8立方米。被告人张某某将盗伐的林木销售给大河镇、绿水镇的木材加工厂获利。

来凤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某等人赔偿其损害的来凤县胡家坪林场林地植被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判令被告张某某等人在来凤县县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判令被告张某某等人承担本案的评估鉴定费等费用。

该案系来凤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情复杂,影响巨大。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