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执行助劳动者拿回经济补偿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7-13 15:11:30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协商调解后,用人单位答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并未履行。近日,经过来凤法院执行,韩某终于拿到了这笔经济补偿金。

   韩某于2016年3月进入恩施某商务公司工作,从事行政助理岗位工作。2017年,韩某离职后,因某商务公司一直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双方产生纠纷。今年5月,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商务公司支付韩某经济补偿2400元,但公司迟迟不肯支付。无奈之下,韩某只好向来凤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来凤法院执行局收案后,执行人员在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时,发现该公司的来凤点已经人去楼空。执行人员又立即启程前往恩施公司,谁知恩施公司也已关闭,执行瞬间陷入僵局。和其他案子比起来,2400元虽然不多,但执行人员一点也不马虎,依然认真对待。执行人员开始对周遭的单位进行一家家的摸底式询问,希望可以寻得该公司的一丝线索。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询问了数家单位后,有知情人曾为该公司办理过租房手续,还保存有联系方式,在执行人员说明情况后,知情人提供了该商务公司管理人的电话号码。执行人员终于与管理人取得了联系,见面后,执行人员明确告知该公司管理人员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明理释法工作,同时慑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司管理人员态度逐渐改变,最终履行了判决义务,交清了2400元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