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来凤县法院宣判两起涉赌聚众斗殴罪案件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3-15 16:08:42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来凤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月15日,来凤县法院依法对许某华、彭某中等6人涉赌、聚众斗殴两起案件进行了宣判,向黑恶势力亮出了正义之剑。

被告人许某华、罗某、杨某等三人均为90后,来凤县翔凤镇人。2017年7月2日罗某、许某华在宾馆吸食毒品后,罗某在房间内与向某(在逃)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冲突,双方约定在宾馆打架。罗某、许某华、杨某与向某、肖某(在逃)持刀互砍,向某、肖某砍伤罗某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罗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另查明罗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8月18日被湖南省龙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来凤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许某华有期徒刑三年、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彭某中(80后)、彭某里、叶某(90后)三人为以黎某(在逃)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来凤县翔凤镇中华山村开设的赌场站岗放哨、摇碗碗,从中非法获利。2016年4月30日下午,黎某与另一赌博团伙彭某(另案处理)因抢夺地盘在中华山村持刀枪火拼,叶某参与其中。此次斗殴造成黎某团伙成员魏某银死亡、冉某蛟轻伤二级、彭某柏受伤。案发后,彭某中、彭某里、叶某三人先后到来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另查明,彭某中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被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来凤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彭某中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彭某里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以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来凤县法院将始终坚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胜决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和“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