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的“老板”换现金?小心“影帝”新骗局!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6-01-07 10:32:17
(通讯员 吴文)以“包车往返”为诱饵,编造“兑换美金”“微信限额”等种种借口,这名辗转多地诈骗的被告人陈某某最终获刑。
2025年5月至7月间,陈某某在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咸丰县,恩施市,建始县等地,以搭乘出租车,私家车等方式往返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咸丰县,恩施市,建始县等地,在乘车途中向司机谎称自己是商人、老板以获取对方信任,到达目的地后,陈某某以自己要给别人还钱,和别人换取美金,手机微信被限额无法转账等理由,骗取受害人换取现金给自己,陈某某得到现金后,以自己需要进入目的地小区办事,取现金为由逃离现场。陈某某采取上述方式骗取5名受害人共6700元。
来凤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五名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6700元。
法官说法
面对陌生人以各种理由提出的“现金求助”“转账求助”,务必提高警惕,核实情况,切勿因一时好心而落入圈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