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牌友“作弊”竟殴打拷问 四男子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1-05 09:32:43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打牌输了钱,便怀疑牌友在打牌过程中做了手脚,遂对牌友进行控制,并进行殴打逼问。近日,来凤县四男子因构成非法拘禁罪,被来凤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2017年4月3日,被害人田某贤、李某松、刘某因被人怀疑打牌时作弊,在来凤县翔凤镇民族路“琴岛国际汇KTV”前被周某(另案处理)、李某平(未到案)、杨某(未到案)、张某(未到案)、被告人舒某(持仿真手枪)、吴某峰、冯某、胡某林等人堵住,因打牌所用的扑克牌系被害人田某贤提供,故被害人田某贤遭到周某等人殴打。三被害人被强行带上被告人舒某的CRV越野车,由被告人舒某驾驶该车与另外的二辆车一并将三被害人带至来凤县思源中学附近、活水酉水河边,对被害人刘某、田某贤、李某松进行殴打,期间被害人刘某趁人不注意逃走。经鉴定,田某贤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舒某于2017年4月11日在其父亲陪同下到来凤县公安局翔凤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吴某峰、胡某林、冯某于2017年4月20日被来凤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来凤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峰、胡某林、冯某、舒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方法非法限制三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期间,田某贤、李某松遭到殴打,致田某贤人体损伤程度轻伤二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峰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舒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冯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胡某林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