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赡养难 联合调解化纠纷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1-06-16 15:24:19

近日,在来凤县法院旧司法庭主持下,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既化解了家庭内部矛盾,又使原告张某某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原告张某某现已85岁高龄,育有二子四女,因儿子姚某某未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将儿子诉至法庭。案件受理后,旧司法庭王涛法官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老人之前随儿子姚某某一同生活,由姚某某照顾,老人女儿姚某甲前往探望时觉得母亲瘦了,认为姚某某没有尽心照顾母亲,双方发生了口角,遂将老人从姚某某家中接走,送去了福利院。

为了尽早化解纠纷,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旧司法庭联系旧司镇都司村村委会,旧司镇综治中心、旧司镇派出所、旧司镇司法所组成调解小组,召集六名子女到旧司法庭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六名子女分别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王涛法官向他们讲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条文规定,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老人把子女养大付出了艰辛,现在老人年纪大了,没有能力照顾自己,子女应当牢记父母养育自己的恩情,关心和爱护他们,让他们能够安度晚年。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女儿姚某甲就之前的口角向姚某某道歉,子女们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人继续随姚某某共同生活,其他子女每月按时给付赡养费。第二天,旧司法庭王涛法官陪同老人子女们到福利院办理退院手续,王法官先行为老人垫付了在福利院的部分生活费用,并将老人安全的送回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