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执行 案结事了
-来凤法院和谐执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申忠)近年来,来凤法院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积极转变执行理念,追求和谐执行的效果。在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摒弃一味简单按程序强制执行完结的做法,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反复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服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力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来凤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12月何某驾驶无牌农用车将向某撞伤,双方未达成和解,向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何某支付赔偿款,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何某应赔偿向某各种损失共计43823.99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履行,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拿到案件后执行法官按照常规思路,准备先发执行通知书,然后查财产,遇到阻扰执行直接采取拘留措施,尽快让何某偿付申请人向某。然而,接下来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执行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的执行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何某没有任何财产,而且早已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为了找到何某,执行法官在腊月二十八、正月初七两次到其家中,均未找到人。按照规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经过查询,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不能提供线索的,依法应暂时中止执行。但这样,结案时间肯定会延长,不利于申请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此时,由于案件执行进度缓慢,向某多次找到法院质问执行法官法院判决是否就是一纸空文。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一面耐心细致的做申请人的解释工作,一面不断的向被执行人母亲和舅舅说明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并主动提出愿意帮助双方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2015年4月17日,何某的母亲到法院将执行款亲手交给向某。两人都表示,要不是执行法官们的不懈努力,倾情奉献,此案就不能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们为这执行案件所做的工作、付出的心血,自己是看在眼里,感激在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