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潜逃8年终获刑

编辑: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09-01 15:16:32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向世贵 )近日,来凤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杨某犯下盗窃罪后潜逃,在外漂泊躲藏了8年,但终究还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8年8月5日晚,被告人杨某乘车由来凤县回大河镇途中因车费不够,被迫在高洞集镇下车。步行至旧司集镇后,在路过旧司镇卫生院宿舍楼一楼李某家时,发现其家门未关紧,便进入室内,盗走其人民币4020元和一部价值486元的黑色诺基亚牌7260手机。2008年9月3日杨某被来凤县公安局网上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7月7日杨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50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