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幸受重伤 先予执行保民生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王征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2-02 14: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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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王征) “多亏了来凤县法院执行局陈法官送来的救命钱,太感谢你们了!”在收到来凤县法院10万元的转账后,当事人的父亲感动得热泪盈眶。此时,当事人洪先生刚从待了40多天的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至今昏迷未醒。这是来凤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民生权益保障的又一生动体现。

2017年12月14日,当事人洪先生受来凤县春晖学校、来凤县广联通讯有限公司雇佣做工。在安装摄像头的过程中不幸从人字梯上摔了下来,身体受到重创,被来凤县中心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外伤。洪先生受伤后,来凤县春晖学校、来凤县广联通讯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66000元,截至2018年1月31日仍拖欠医院医疗费用7万元。当事人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仍然处在重度昏迷状态,后期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家在农村,条件贫困的当事人一家陷入了极大的困境。无奈之下,洪先生的父亲作为代理人将来凤县春晖学校、来凤县广联通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要求双方先行给付医疗费用50万元。  

来凤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结、快执,在最短的时间内裁定先予执行,执行局在拿到裁定书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在三天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这笔宝贵的救命钱。10万元执行款到账后随即划到了医院账户,保证了洪先生的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