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网络成功执结一陈年旧案

编辑: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作者: 李申忠来源: 来凤县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6-08-29 08:46:09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申忠)近日,来凤县法院利用“总对总”全国网络查控执行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深圳平安银行的资金账户,并直接在网上对其进行了冻结,成功地执结十年前旧案。

2005年,被执行人邹某向位于宣恩的珠山公司购买大米,前后拖欠了大米款19000元。珠山公司对此讨要未果,遂向来凤法院起诉。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邹某在2007年12月30日前向其偿还全部欠款,但其后邹某并未按时还款,珠山公司2008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发现邹某一直下落不明,也未查到任何财产,遂中止该案执行。2016年7月12日,珠山公司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来凤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新开通的“总对总”全国网络查控执行系统,成功查询到了邹某在深圳平安银行有资金账户,随即在网上对该款冻结,并到深圳将该存款划拨,随后通知珠山公司来法院领取。至此,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据悉 “总对总”查控系统开通运行以来,来凤法院充分利用该系统,查询被执行财产10256人次,冻结、划拨财产18笔,涉案金额达180多万。该系统的开通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的恶意赖账行为,既有效避免了“老赖”转移财产,又节约了执行人员的时间、精力,提高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化解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 “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