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法院出台行政争议案件五级化解制度
来源: 来凤法院
时间:2024-05-25 14:52:43
为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近日,来凤县法院出台《关于落实“五级化解制”实施方案》。
五级化解机制即对于起诉至法院的行政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将案件通过委托、委派的方式由来凤县矛调中心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先行调解、化解,并向当事人释明和引导。对于不适合委托、委派调解、化解的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化解的,在立案前必须由行政庭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行政机关负责人、县政府领导分别逐级化解。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将案件及“五级化解制”化解情况表转送给行政庭,各级化解人员均应在“五级化解制”化解情况表上记录化解的情况,化解不成功的转给下一级化解人员继续化解。经五级人员化解后均难以化解的,行政庭再将案件材料转送给立案庭进行诉讼立案。
这项制度好比设置在行政复议、诉讼前端的‘过滤网’,在坚持相对人自愿的前提下,高效快速的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让法官集中力量办理疑难案件。
五级化解机制相当于搭建了一个柔性对话平台,是一种行政和解模式,实质上强调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