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金融” ,解纷路上的双向奔赴

编辑: 综合办公室作者: 杨静波来源: 来凤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11-10 16:11:18

“感谢法院、感谢调解员,我们未花一分钱诉讼费,案子这么快就顺利解决,给我们省去不少麻烦!”

近日,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联合来凤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来凤“金调委”),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卢某因种植花椒缺乏周转资金于2022年10月31日向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贷款4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4.05%。因种植花椒效益不好,卢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偿还,由于纠纷双方多次交流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于2023年11月6日诉于来凤县人民法院。来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纠纷委派至来凤“金调委”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来凤县法院法官全程提供法律指导、调解指引,调解员认真梳理,从欠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义务角度着手,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来凤“金调委”调解室进行调解。最终,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卢某于2023年12月30日前还清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贷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罚息,并线上签署调解协议书。达成调解协议后,来凤县“金调委”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到来凤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迅速作出司法确认,该案最终仅用3小时成功化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来凤县法院与来凤“金调委”互联互通、互信互助,来凤“金调委”以“说理人”身份参与矛盾调解,法院以“说法人”角色筑牢法律后盾,强强合作,纠纷化解工作事倍功半。



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小时时间,将矛盾化解于诉前,“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展现了高效性、专业化优势,助力市场主体高效解纷,为市场主体节约了诉讼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