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容留他人在家吸食冰毒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

编辑: 法院办公室作者: 司欣梅来源: 法院办公室 时间:2018-03-16 16:07:42

来凤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在自己家容留多人吸毒,被警察当场挡获,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7月3日21时许,被告人彭某提供冰毒并在其租住的位于来凤县翔凤镇观城坡的房屋内容留瞿某某、杨某、陈某等5人以“吹壶壶”的方式吸食了冰毒,吸食不久即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经检测,上述六人的尿检为MET(冰毒)呈阳性。来凤县公安局于2017年7月4日决定因吸食毒品对彭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到案后,被告人彭某如实供述了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提供毒品和场所容留多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归案后,被告人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当庭认罪且悔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彭某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事实、多人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本院依法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